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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贯彻教育部通知:弘扬艰苦奋斗 反对奢侈浪费( 200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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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日前,中央电大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要求校内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0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侈浪费。为此,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禁止以权谋私。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活动,坚决制止岁末年初乱发钱物;严禁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要继续落实部党组转发的《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紧急通知》精神,不得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拜年、联谊等为名的宴请;不得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要坚决反对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非法活动,党员干部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支持此类活动。 各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认真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彰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