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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政治统治体系
一.政治统治体系的概念与实质
1、政治统治是指在阶级社会中,掌握了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在政治领域对被统治阶级进行的统治,以保障其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和利益。
政治统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和过程,它包括国家统治和阶级统治两种含义。国家统治是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对被统治阶级进行的统治,而阶级统治是统治阶级运用本阶级的全部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对另一个阶级所实行的控制和压迫。其中,运用国家机器是诸种控制手段中最主要的和最根本的手段,当解决统治运用这一手段时,就是国家统治。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的过程就是实现国家统治的过程。由此可见,阶级统治的概念大与国家统治的概念,国家统治是政治统治的核心和基本手段,而阶级统治除运用国家机器之外,还运用其他社会政治组织对被统治阶级进行统治。阶级统治包含了国家统治。
2、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各种机关、组织和团体的总和就叫统治机构。统治机构包含了国家机构。运用统治机构就是实行政治统治。
任何一个阶级都是依靠由少数人组成的本阶级的各种政治组织去完成阶级统治的任务,而不可能由统治阶级的全体成员直接实行统治。这些政治组织通常包括国家机构和社会政治组织。这些国家机构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结合体,就是我们所说的统治机构。
政治统治体系和统治机构是两个范围相等的概念。政治统治体系是由全部统治机构组成的。之所以用政治统治体系这一概念来概括各种统治机构,其目的在于强调政治统治活动的复杂性,使我们能够更深入地认识政治统治的本质和形式。这些政治组织和机构各有特点,具有不同的功能,并且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按一定的结构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就是政治统治体系。
3、决定政治统治体系的结构的条件
(1)政治统治体系的结构是由它本身的阶级性质决定的。这个条件包括两重含义,其一是说,政治统治体系只能是统治阶级组织的体系;其二是说,不同性质的政治统治体系制约着政治统治体系的不同结构形式。也就是说,同样的政治组织,在不同性质的政治统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是不同的。
(2)政治统治体现的结构是由社会历史条件和阶级斗争的特点决定的。
4、所有政治统治体系的实质和共同特点是实现统治阶级的专政。但是如何实行统治阶级的专政,反映在各种政治统治体现的结构上又有不同特点。
5、政治统治体系是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它并不包括全部社会组织,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如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军事的、宗教的等等,因此要判定一个机构或组织是否是政治统治体系的组成部分,要看其在功能和地位上是否具有全局性、直接性和必要性三个特征,归结到一点,则是看其与国家的机构的关系如何。国家机构是政治统治体系的核心环节,国家的性质和形式集中体现在国家机构上。国家机构是政治统治组织中力量最强大的组织,是实现政治统治体系总目标的主要机构,可以说,没有国家机构,就没有政治统治体系。正是由于国家机构在政治统治体系中的这种核心作用,在一个政治统治体系内部,各个机构、组织的活动基本上也是围绕着国家机构进行的。
国家机构的存在是政治统治体系的一个本质特征,因此,我们把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如何看成是一个划分政治体系和其他社会体系的简明标准。
总之,当一个组织或机构直接为统治阶级的全局性利益,为实现政治统治体系的总目标而直接发挥作用,并且围绕国家机构这一中心而承担某项职能,它就成为政治统治体系的组成部分。
二.政治统治体现的一般特征
政治统治体系这个概念有两重含义,除了它的阶级实质、它的统治阶级专政的本质特征外,它还有作为体系的一般特征。这种一般性的特征既是其本质特征的外部表现形式,又是政治统治体系的实际存在形式。它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
1、集合性。这个特征反映了一个政治统治体现的存在方式是建立在体系各组成部分的相对独立性基础上的,即政治统治体现是由若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组织构成的,是一个多样性的集合体。
2、整体性。政治统治体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内部各组成部分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3、有序性。政治统治体系是由各种不同的部分根据其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按照一定的序列、层次和结构有机地组合而成;并且整个体系按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运行。
4、变动性。政治统治体系是一个具有“开放性”的、动态的体系,在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之中不断地发展、变化,这种发展变化有表现为体系自身的改革与完善;有的表现为体系根本性质的改变。
从政治统治体系变化的方式看,一般是两种方式:即革命方式和改革方式。
三.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体系。
政治统治是依靠一个整体的、有机的体系实现的。这个体系在不同性质以及同一性质的不同国家,可以有不同的形式。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借鉴和提出了政治体制的概念,建立了政治体制的基本理论,由此形成了我国政治统治体系的具体形式。
政治体制是指国家为了行使政治权力而设置的政权组织、政治组织之间相互关系及其运行制度。它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系统表现,是马克思主义系统思想和列宁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运行模式,也是国家管理社会政治事务的规范体系。具体说,它包括政权组织、政党、政治性社会组织之间相互关系及其运行制度,也包括各种政治组织内部的各级组织之间相互关系及其运转制度。政治体制的内涵大体包括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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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政治组织与政权之间关系及其运转制度。这是指代表各阶级、阶层、利益集团的政党与政治组织在政权中的地位与作用。这个层次是由政权性质决定的,是依据政权的性质而写出的政治关系和政治秩序结构,是政治体制的总格局。
2、政权的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称根本政治制度。这是国家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力结构的组织形式。所谓权力结构,是指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之间的关系。
3、政府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这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行政体制。行政体制的内涵包括:具有各种职权的机构设置和组成机构的公务员,以及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和运行机制。
这三个层次所能变化的部分,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这种改革是长期的,不断完善的。
政治体制以上三个层次,构成了一个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目标明确、主次分明、纵横交错、秩序井然的政治有机体,这个有机体就是我国的政治统治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