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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网上教学活动文本(2003.3.27)
吴丽娟:今天的答疑已经开始了。
问:西周的诉讼制度重要吗?
吴丽娟:西周的诉讼制度比较重要。
问:请你给我们的学员谈谈有关中国法制史的学习在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法制进程中,有哪些问题是需要大家特别注意了解和掌握的可以吗?比如:就各个历史朝代而言,哪些比较重要?每个具体的朝代中,哪些法律制度需要注意?也就是在大的学习方向上给学员一个提示和疏通。
吴丽娟:这是个很大的问题,一时很难谈清。请参加中法史的网上视频直播,我会在视频直播里讲。
问:为什么其他朝代没有讲到监狱?
吴丽娟:其他各个朝代的监狱基本上沿袭圜土、囹圄的名称。到了唐朝称之为大理狱。中国古代的监狱制度也是值得研究的,但我们的教材为了突出重点内容,没有对此做过多的讲述。
问:夏商西周的法律没有公布,有什么用啊?
吴丽娟:夏商西周的法律虽然没有公布,但对奴隶主贵族的特权是一种保护。当一种资源被少数人掌握的时候,就是一种垄断。垄断只会对少数人有用,对多数人不利。
问:多谢你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分校教师和学员的提问。我想请您具体谈谈有关我国古代的法律对于外国法律的影响,以及我国法律对于外国法律的借鉴这个话题,可以吗?
祝,美丽每一天!
吴丽娟:学完中国法制史之后, 你会发现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有其特色,完全是根植于中国本土资源。中国虽然有五千年的历史和文化,与其他制度或文化相比较,法律制度相对比较薄弱。法治需要具备几个根本的条件,最基本的就是四个要求(法理学讲过)。综观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中国虽然有法可依,但法律不是良法;虽然有时有法必依,但是针对大多数的平民;虽然违法必究,但贵族官僚却可以不受追究;虽然执法必严,但使用刑讯逼供。所以,中国始终没有形成法治。根本谈不上对外国的影响。如果有影响的话,也只是外国在吸收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唐朝法律曾对中南亚国家产生国影响)
外国法律对中国的影响比较大。中国进入近代以后,就开始大量移植、借鉴外国法制。中国现在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借鉴西方的。我个人认为,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很多继承中国历史的法制。
问:吴老师:中国古代的法律,刑民不分,诸法合体。是否意味着他们在各个方面都没有侧重呢?在实体和程序法律的划分上有没有什么界定?或者说能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吗?多谢了
吴丽娟:中国古代的法律民刑不分,诸法合体,但以刑为主。所谓的以刑为主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是刑事立法比较多;二是除了犯罪以外,其他违法行为,也都要处以刑罚。我们知道,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应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没有区分实体法和程序法,就目前发现的的法典来,一般将程序法放在实体法之后,比如唐律十二篇的后两篇更国的是程序法,但里面还混有实体法的内容。
各法独立始于清末。
问:在传统法律中,民事立法为何不发达?(安徽电大)
吴丽娟:早在商鞅变法改革时,他就提出重农抑商,鼓励耕作,抑制商业活动。自此各朝统治阶级就一直采用重农抑商的政策,因此商业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商品经济始终没有形成。民事立法是与商品经济相配套,没有经济上的需要,自然也就没有法律这种上层建筑的出现了。
问:老师我想知道枭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刑法,您能说说吗?谢谢
吴丽娟:枭本是一种鸟。这种鸟有一种生活习惯。在小鸟不能独立飞之前,母鸟要一直给他们找食物。但是,当母鸟疲惫的不能给小鸟找食的时候,小鸟为了生存,就把母鸟吃掉。人类就会看到在树枝上悬挂着鸟的躯干。“枭”不就是一个鸟在木上吗?后来,就用枭首来形容将人处死之后,砍下头,挂起来。
问:初次接触到法制史,觉得太复杂,要记忆的内容太多,请问吴老师如何才能学好它,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吗?
吴丽娟:第一,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第二,将课程内容分成奴隶制法律制度、封建制法律制度、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律制度和根据地法律制度。每一性质的法律制度都包括几个朝代。同一性质的法律制度具有大致的共性,抓住了基本共性,再研究每个朝代的特性,就容易多了。
第三,前后对比。法律是有继承性的。将前后朝代进行对比,容易抓住重点内容。
问:我是安徽电大责任教师。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多种媒体资源相当丰富,那么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利用好他们呢?请问吴老师有没有好的方法和建议?
吴丽娟:姚远,你好。欢迎你提问。就目前来看,中国法制史的媒体主要是文字教材、网络课程和网上教学辅导(包括网上辅导,网上答疑和网上视频)。文字教材里的小黄本《中国法制史学习指导书》是比较实用的,里面第三部分的名词解释是比较好。网络课程可以组织学生在上课前进行预习,或者在课后进行复习。关于网络课程,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自学使用。网上答疑和视频直播要组织大家参加。这几种媒体要相互配合。至于录象,那是1998年录制的,如果有条件可以组织学生看一看。
吴丽娟:今天的答疑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