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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讯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该省正迅速采取措施,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严格整顿和规范民办二级学院,即“校中校”,今年已安排招生计划的12所学院一律停止招生,并相应调整了招生计划。
据介绍,黑龙江省共有14所本科院校设立的民办二级学院25所,其中有7所二级学院因设有独立校区,社会资金投入较大,办学条件初具规模,不在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停招之列,今年都安排了相应的招生计划。
其余14所二级学院都是分属于11所本科院校,设立在本科院校校区内。黑龙江省教育厅已作出决定,14所“校中校”式的民办二级学院中今年已安排招生计划的12所学院一律停止招生。这12所学院已经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现已进行了调整。
对采用民办机制、独立办学的二级学院,已安排本科计划,今年暂不做调整,但责成学院及校本部,对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完善办学条件,尽快履行申报程序,由教育厅按要求呈报教育部审批。
另外,该省还按照“积极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鼓励具有独立校区、按民办机制管理、相对独立并招收专科层次的民办二级学院,积极创造条件,尽早达到教育部文件所规定的办学标准。对办学困难的高校,该省正在考虑采取措施增加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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