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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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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电大召开会议加强分校和基层教学点的管理


 

  沈阳电大报道 6月20日,沈阳电大召开了县(市)区分校和基层教学点工作会议。沈阳电大校长曾涛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三个问题: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根据市委的要求,当前要一手抓防非典,一手抓教学工作。特别要抓好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教学工作,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安排好9月份的考试工作。

  二、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即招生数量与教学质量的关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各分校和教学点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不能把办学作为创收的手段,必须把教学质量放在突出的位置重点抓好。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作为电大,招生是生存线,质量是生命线。沈阳电大1995年—1997年连续三年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得到中央电大的充分肯定;1998—2000年,重点抓了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并在全国电大教育 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2000年—2002年进行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新的探索,试点中期评估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各分校、教学点把教学质量真正作为生命线切实抓好。坚持教学的中心地位不动摇,教改的核心地位不动摇,教学质量永恒的主题不动摇。

  三、要切实加强分校、教学点的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一是经常化。对分校、教学点的建设要坚持经常化,常年抓。防非典工作进入常规之后,要坚持每月的例会制度;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分校、教学点工作会议;每年对分校、教学点最少要检查一次。二是规范化。根据中央电大[2003]16号文件精神,首先要规范教学点的名称,除8所县(市)区电大分校外,市内各教学中心、教学部、教学点统一改称教学点,未经中央电大批准备案的新成立的教学系统称为辅导站。其次,教学点的发展建设要规范化,所有教学点必须按照中央电大的要求,完善办学条件和现代化教学设施,沈阳电大对教学点一年一检查,一年一签项目责任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止招生。第三,招生简章要规范化。各教学点的招生简章必须经沈阳电大招生办批准后方可发布。第四,收费要规范化。沈阳电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统一规定学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批准。各分校、教学点要认真执行收费标准,不准滥收费。同时要按规定比例上缴管理费等费用。三是法制化。要依法办学,沈阳电大和各分校、教学点签订项目责任书,这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办学契约,是对办学双方的一种法律约束。今后每年签订一次,并要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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